结果概述
一审仅支持17万余元利润诉求、驳回41万余元投资款返还请求。二审成功改判新增全额返还投资款,省高院再审全额采纳代理意见、驳回对方再审申请。
辩护要点
- 完整整理合伙协议、对账原件、收支流水还原合伙事实
- 论证足额出资、全面履约,应返还全部投资本金并分配利润
- 再审逐一辩驳:无新证据、无法定再审事由
辩护思路
基本案情
柴油供应合伙项目纠纷,账目零碎、现金往来较多。一审割裂完整对账原件证据,仅支持我方17万余元利润诉求,驳回41万余元投资款返还的核心诉求。对方二审败诉后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。
代理思路
- 还原事实:完整整理全部合伙协议、对账原件、收支流水、合作沟通记录,论证我方足额出资、全面履行合伙义务;
- 二审改判:论证项目终止后对方应返还全部投资本金并分配对应利润,一审证据采信片面、事实认定错误;
- 再审防御:针对对方全部再审理由逐一精准辩驳,明确其无新证据、无法定再审事由,纯属恶意拖延。
处理结果
二审在维持17万余元利润判项基础上,新增判令对方全额返还投资款41万余元;再审阶段省高院全额采纳代理意见,驳回对方全部再审申请,当事人本金、利润双向维权成功。案号:(2019)云29民终996号、(2021)云民申1268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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