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审改判 · 十五年有期徒刑
特大毒品犯罪二审极致轻判案(4557.4克,法定最低量刑)
案由: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
当事人涉案甲基苯丙胺4557.4克,公诉机关量刑建议15年有期徒刑至死刑。二审法院全额采纳辩护意见,规避死刑、无期徒刑,终审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,为本案法定量刑区间最低刑罚。
- 逐一核查取证、辨认、扣押、送检程序,排除瑕疵定罪依据
- 论证当事人无出资、无决策权、无分赃,系从犯
- 整合坦白、认罪认罚、初犯等全部法定酌定从宽情节
共 3 件已公开案例
案由: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
当事人涉案甲基苯丙胺4557.4克,公诉机关量刑建议15年有期徒刑至死刑。二审法院全额采纳辩护意见,规避死刑、无期徒刑,终审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,为本案法定量刑区间最低刑罚。
案由: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职务侵占罪
当事人涉嫌两项经济犯罪且存在索贿从重情节与行政处罚劣迹。律师促成全额退赃退赔、整合全部从宽情节,法院最终数罪并罚仅执行六个月有期徒刑。
案由:危险驾驶罪
当事人血液酒精浓度高达185mg/100ml,远超醉驾入刑标准。律师精准挖掘执法程序瑕疵与主观明知证据缺口,检察院最终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,当事人无刑事案底。
长按或截图保存后,用微信扫一扫添加
微信号:15025149551